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开始!
根据2018年度陕西省面向西北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独立学院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有较好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能如期毕业,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5日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范围内。
心理、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研究生考生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及以上。
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学生会职务或班干部,本科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担任过学校、院系学生会职务或班干部。
报名
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自行下载《2018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如实填写。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推荐排序,于3月7日上午12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版《2018年度陕西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照片(20kb以内)及领导签字院系盖章的纸质版及电子版“2018年度西安片区定向招录选调生推荐汇总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交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11)。经学校选拔推荐后,学生方可登录陕西党建网(www.sx-dj.gov.cn)进行网上报名(请使用360浏览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4日24时。
资格审查
由学校按照有关要求择优推荐,再由省委组织部对考生资格条件、填报信息、学校意见等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进入笔试面试考生名单,并由学校通知考生本人按时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在西安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与学校和学生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
体检考察
组织已签约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的人选,由陕西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政审。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个人信息不真实、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录取公示
确定录取人选名单,待岗位确定后,在校园网上对录取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各市(区)需求及本人所学专业,统筹分配。
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一般选派到县(市、区)机关或乡镇长(街办主任)助理岗位工作。本科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副科级职务;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的,任正科级职务。工作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工作。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除工资以外由省财政每年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
博士研究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派到地级市(区)部门、县(市、区)政府或西安市城区部门、街办挂任副职,工作满2年后表现特别优秀且愿意留任的,任副处级职务。除工资以外由省财政每年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在市县工作满3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用人单位需求,可交流到省市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本科生和研究生在县(市、区)工作期间,享受市县引进人才相关优惠政策。
考生不需要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029-88308385
西北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及电话变更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已整体搬迁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东侧,变更后的门牌号及办公室电话如下:
本学期办理改派的时间
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需于每教学周单周周二向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递交纸质版材料,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次日到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手续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所有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均需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改派申请,院(系)须审核通过。
书面申请
毕业生依据各自情况,向就创中心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1)原来有就业单位,现申请改派到新的单位,毕业生需提供:
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原就业单位退函
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③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两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2)原来派回生源地,现申请派到单位,毕业生需提供:
①原就业报到证(原件)
②现就业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
③改派申请表(改派期限为三年,每人只能改派一次)
(3)原来报到证丢失,现申请报到证补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单位证明和改派申请表(申请补办年限为三年)。
1.已办理过违约或解约的毕业生,不予办理改派
2.改派可以委托其他人员代办,代办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3.未尽事宜,参见《西北大学关于毕业生改派的规定》http://jiuye.nwu.edu.cn/website/news_show.aspx?id=5053
4.办理地点: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东侧二层211室;联系电话:029-8830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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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编辑/ 袁家琛 责编/ 李琛